石阡府文庙为贵州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位于石阡县城东南越城路。始建于明永乐十一年(1413),由时任知府李鉴修建,因在石阡设府同一年修建,故称“府文庙”。 明永乐十一年石阡设府,结束了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土司制度,改为流宫制度,“改土归流”意味着文明和进步,它使汉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,郡县宫吏上任后就新建文庙,传播儒家思想。
石阡府文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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