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湖南门,为一民族形式的牌坊。1952年由济南府学文庙迁此。原为木结构,1984年改为混凝土木结构,样式依旧。五间七彩重昂单檐,饰有吻兽。坊顶黄色琉璃瓦覆盖,檐下云头斗拱承托,额枋彩绘“旭日云鹤”、“金龙戏珠”、“西番莲”等图案。匾额上书“大明湖”三个鎏金大字。12根斜柱支撑着三阶式错落的坊顶,柱础由石鼓夹抱。整个建筑金碧辉煌,宏伟壮观,被视作大明湖的标志。 牌坊西侧,立有清嘉庆十六年(1811年)《大明湖》石碑,为登州(今蓬莱)于书佃手笔。牌坊匾额“大明湖”三字,即依该碑字迹刻成。牌坊两侧,门房对称,歇山卷棚,上覆绿色琉璃筒瓦,显得玲珑典雅。房前架雕栏小石桥,桥下各有石砌小溪。珍珠、濯缨等清泉经此溪注入大明湖。坊内设码头,柳浪垂荫,画舫停泊,往来渡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