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“总理衙门”、“总署”、“译署”,为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,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。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,直到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,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《辛丑条约》第12款规定,改为外务部,仍位列六部之首。 其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堂子胡同49号,原为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,于设立的同年改建。 总理衙门的东半部为中国较早的外语教学机构京师同文馆(今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前身),西半部为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节进行外交活动的场所。1901年清政府实施宪政改革,改总理衙门为外交部,这也是东堂子胡同南侧外交部街得名的原因。总理衙门一开始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,后来扩大管理办工厂、修铁路、开矿山、办学校、派留学生等,权力越来越大,举凡外交及与外国有关的财政、军事、教育、矿务、交通等,无不归该衙门管辖,成为清政府的重要决策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