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(简称政府总部)位于南湾大马路,正门面向南湾湖,由三座建筑物及花园组成,占地面积约七千七百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共约一万平方米。政府总部外观典雅庄重,别具欧洲建筑风格,向来是南湾的地标之一,吸引途经的市民及游客驻足观赏,大宅内的装饰陈设揉合中西特色,古意盎然。 风景名胜特区成立后,政府总部经重新修缮,前座(即前总督府)主要供行政长官及各司长会客和举行其他活动之用,地下设有行政会会议室、多功能会议厅、莲花厅及记者室等。二楼设有行政长官办公室、行政会秘书处及会客和设宴用的绿、黄、蓝厅。